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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炭检验仪器常识-发电用煤质量技术要求|鹤壁市恒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

煤炭检验仪器常识-发电用煤质量技术要求

     煤炭检验仪器常识-发电用煤质量技术要求发电用煤是国内用煤大户,特别是神华煤的主要用户。大型电厂多采用煤粉锅炉,其炉型对燃煤质量的适应性强从褐煤到年轻无烟煤都能烧,但不是各种煤粉炉都能烧任何质量的煤,每一种型号的锅炉设计时对煤的质量都有一定的限定范围。对发电用煤而言,挥发分和发热量是很重要的指标,为了在单位时间内提供足够的热量,不仅要求燃煤具有足够的发热量,而且还要有较好的燃烧性能。一般说来,挥发分高的煤,其燃烧性能在锅炉内的热传递效果均较好,所以不同挥发分的煤对发热量有不同的要求。挥发分( V daf)在6.5~10.0%之间的无烟煤,其发热量( Qnet,ar)应在20.91MJ/kg(5000kcal/kg)以上,而对于挥发分(V daf)>40.0%的年轻煤类(如褐煤),其发热量只要求在11.71MJ/kg(2800kcal/kg)以上即可。发电用煤的灰分和硫分不宜太高,一般灰分( Ad)应≤30.00%;硫分一般应<1.00%,硫分高既会造成环境污染,又会腐蚀燃煤设备。固态排渣炉对煤灰熔融性软化温度(ST)有一定的要求,ST应在1250℃以上,而液态排渣炉则要求灰熔点较低的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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